抓到贼难寻失主
广州人丢单车却不肯报案,这是让警方挠头的棘手问题。从3月15日至4月11日,警方捣毁非法单车销售窝点170多个,处理相关违法犯罪嫌疑人210多人,其中刑事拘留40多人,行政拘留150多人,收缴涉案单车1500多辆,其中电动单车280多辆,普通单车1300多辆。不过,截至昨日,警方查遍了全市所有警情记录,却始终未能为收缴的1500辆赃物单车找到它们的“正牌主人”。
单车防盗释疑
保管站怎么都撤了?
不少市民质疑,单车保管站怎么都撤了——“因为没有保管站可存车,三辆单车锁在一起都被偷走!广州公共场所缺少专人看守的存车点,最好在地铁口、公交车站这些位置新辟单车的停放点”。
警方释疑:海珠区公安分局张锦海副局长表示,广州单车使用量逐年下降,停放点等配套建设也就比较欠缺。广州禁摩前,一些公共停放点又放摩托车又放单车,但随着禁摩的推行,不少停放点开不下去,自动消失了,导致单车停放问题越来越明显。目前,在地铁口、公交车站、商业街等位置设置停放点十分必要,既可实行专门看管,也可采取视频监控的办法,海珠区规划局有关人员表示,市规划局正就这一问题进行研究,会出台相关的建设配套规划。
记者昨日看到,在北京路步行街范围内的西湖路,已经率先增设了自行车保管站,管理员告诉记者,每次停车0.5元,生意还不错呢。
偷车贼,抓了就放?
记者昨日采访了10位群众,其中的6位均表示有丢车经历,但没有报警;另外的3位表示,就算丢了也不一定报警,只有1位市民表示会报警。
洪德路居民甘先生现在对于偷车贼的处罚太轻了——20年前,偷一辆单车要判监3年,现在案值最多两三百块,连个刑事案都算不上,24小时一到,警察都只好放人!
警方释疑:日前,《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办理盗窃自行车案件适用法律的意见》出台,第一条就规定,作案人年满16周岁的,盗车金额在1000元以上,或者一年内盗车三次或以上,就可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而如果盗车金额未到1000元,但接近的,如果偷的是残疾人、孤寡老人等的单车,或者盗车贼是缓刑、假释考验或监外执行期间的,也要追究刑事责任。
事实上,目前在广州盗单车的多数是团伙作案,这些人作案累累,只要逮住就可重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