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加大故意遮挡车牌处罚 变造车牌最轻拘5天
http://www.sun0769.com  2007年03月24日 09:32  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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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深高速广州收费站旁,一辆深圳小车用胶布将字母R改成字母P。

    昨日下午,广州交警直扑广深高速广州收费站,六种在车牌上“变脸”的招数被交警法眼一一拆穿。

    据透露,从4月1日起,广州交警对故意遮挡车牌,将依据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使用规定》(公安部91号令)加大处罚,一次扣分从原来的3分提高至扣一年的一半分即6分。

    遮牌扣分翻一番

    据民警介绍,机动车号牌被布条、纸张、光盘以及透明玻璃、薄膜等物品遮挡,机动车号牌被硬物刮损、尘土覆盖以及在号牌上粘贴物品等,其行为违反“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规定,目前是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并责令驾驶人当场改正。但是从2007年4月1日起,广州交警将依据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使用规定》扣6分。

    变造车牌最轻拘五天

    相对遮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要严重得多。如果机动车有使用伪造号牌嫌疑的,或机动车号牌被涂改、使用油漆涂画、粘贴纸张等(如将号牌中0改为Q,F改为E等),其行为就属“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要扣留机动车作进一步调查。具体分两种情况处理:一,如果机动车来源合法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驾驶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五百元以上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无论情节轻重,都会收缴伪造、变造或冒用的机动车号牌,并记6分。二是机动车存在被盗抢嫌疑的,除对驾驶人依法处罚外,还需将车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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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息时报  编辑:苏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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