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点整治四种违规行为
非法销售诊治犬只、豢养大型犬只、不为犬只免疫、违规遛狗
违规养犬不仅影响市民的身体健康,而且影响市民的安宁生活,甚至使得一些原本和谐邻里关系由此变得紧张。
针对市民反映的这些情况,广州警方表示,近期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违规、不文明养犬专项行动,重点整治非法销售和诊治犬只、豢养大型犬只、违规遛狗、不进行犬只免疫等四种违规、不文明养犬行为。
警方同时希望市民积极举报非法经销、诊治犬只及非法养犬的线索。而对于违规、不文明养犬行为,广州警方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驱使动物伤人可拘留
对于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违规遛狗可罚200元
对于违规携带犬只到户外活动的,《广州市养犬管理规定》规定:限养区内个人携带犬只到户外活动,不为犬只束犬链、戴口罩,并由成年人牵领、看管的,由公安机关处以200元罚款;携带犬只进入道路、公园、广场以外的公共场所或携带犬只乘坐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的,由公安机关处以500元罚款;携犬外出不及时清理犬粪的行为,由环境卫生部门处以50元罚款。
不为犬只免疫罚500元
不为犬只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的,《广州市养犬管理规定》规定:逾期不为犬只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的,由畜牧兽医部门责令补注射疫苗,并处以500元罚款。
以前教育为主少处罚 多数人不知规定细则
虽然《广州市养犬管理规定》已出台了近10年,但广州近年对违规或不文明养狗行为多采取教育批评的方式,很少处罚。而记者昨日采访中发现,很多市民对该管理规定的细则并不是很了解,尤其是对不能养躯体长超过60厘米、高超过40厘米的养烈性犬和大型犬这一条,受访者几乎都不知道。所以谈到禁养大型犬的问题,不少“犬主人”都有话有讲。
“不能以体型为标准”
“禁养大型犬,其实是有必要的。”尽管家有斑点狗“点点”,但成小姐对这一规定表示赞成。她说,不论从外形还是内在来看,大型狗只确实对人存在一定威胁,而且带出带进都不太方便。
不过,成小姐也持有保留意见。“实际上,很多大型犬都比小狗更温驯。狗是否有威胁,主要是跟它们的性格有关。禁养不能光以体型为标准。”成小姐提议,对于那些体型大、性子烈、确实有威胁的狗,可以单独列出一个禁养名单。另外,可以制订一系列标准,表明禁养狗只的特征,让养狗者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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