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手后,该不该清算‘恋爱费’?”最近,这个话题在宁波网友中引发热议。起因是宁波天一论坛“成熟年代”里,有一个题为《崩溃!男友分手后竟这样跟我算经济账》的帖子……
发帖的是一位网名为“~”的女网友。她说,她和前男友分手后,对方托介绍人转给她一本小本子,上面密密麻麻的竟全是数字,记录了她和前男友交往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川菜馆”就餐2次,消费294元;吃火锅10次,共计消费520元;“钱柜”唱歌4次,消费480元;购买上衣一件469元;皮靴一双980元……男友要求她承担其中一半的费用和以前为她付的117元打车费,总计3000元左右。 “他还写着,如果对所记金额有异议,可以到他那儿核对发票。”网友苦笑着说。“除了把钱托介绍人转交给他外,我还能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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