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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中巨奖”诱饵引君入瓮
2007年03月12日 20:33 来源:东莞阳光网综合
 

  最近,市消委会陆续接到外省消费者来电,询问目前东莞是否有某某企业正在举行抽奖活动,并称奖品相当丰厚。后经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查证,这些企业均没有登记注册,提供的地址和公证书编号等均为虚假资料,证实都是以“中奖”名义进行的骗局。

  例如,吉林的消费者李先生反映其于近日早上收到“东莞市澳海贸易公司”的一封信函,里面称“为庆祝本公司连续3年被评为‘全国诚信示范单位’特举行抽奖活动,您中了本公司特等奖‘05年新款宝马轿车一辆 价值52万1名’”。信函还称该企业拥有所谓的“全国诚信示范单位”、“优秀3S汽车经销商”、“宝马卓越贡献奖”,“大众品牌用户满意奖”、“广东十佳汽车经销商”等“荣誉称号”,并刊登该公司的董事长与国家领导高层在重要场合的合照,以消除消费者的顾虑。李先生根据函中提供的兑奖电话致电该公司,对方称由于吉林离东莞太远,来人兑奖不方便,要求先按指定账号汇上1100元的手续费和委托拍卖费,待成功拍卖后半小时马上将拍卖价额汇给李某。
李先生其后致电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咨询,及时识破其骗局避免损失。据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近期的总结和分析,类似的欺诈手法都有如下特点:

  1、奖品相当丰厚,一般在10万元以上,易引起消费者强烈的好奇和贪欲。

  2、将某公司包装成一个冠冕堂皇、获奖无数、甚至有特殊关系照顾的名优企业,藉此消除消费者戒心,并信以为真。

  3、指定银行账号,要求先汇出所谓的“手续费、税费或中途被扣押款”等等,一步步诱骗消费者陆续汇款。

  4、行骗人员留下的联系电话都是无须登记身份资料的号码或者登记假冒资料的套卡电话,事发后难以追查。

  5、“中奖者”往往与据称的某公司相距很远,例如上述的李某身处吉林,抽奖公司则称在东莞,“中奖者”对这边的情况很不了解,也不可能亲临该公司兑奖,往往选择所谓的“代为拍卖并兑换成现金”的方式领取,为不法分子要求消费者汇款提供借口。

  6、举办所谓的抽奖活动的“公司”大多没有登记注册或根本不存在,难以监管和约束。市消委会再次郑重提醒消费者:当你完全不了解或根本没参加中奖公司举行任何活动,又收到类似的信函或信息时,千万不要因一时的好奇和贪欲掉进“中奖”的陷阱,除了拒绝回应外,还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编辑:黄嬿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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