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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茄 精神与灵魂的体现
雪茄,虽然传入中国的历史不短,但却未算流行,都市人对它不会陌生,笔墨言词亦算不少,不过其兴衰历程和传奇却不被太多人所知晓。在哥伦布发现美洲新大陆的时候,在后来被称为古巴的地方,其手下把这种用叶子卷成一条棒子样的东西点燃,顿时异香四散,人吸入异香后精神大增。于是,这些西班牙水手们个个吞云吐雾,并且把叫“雪茄”的叶 卷子带回欧洲老家。最初,欧洲的贵族们认为雪茄是源于下流的阶层,故不屑一顾,但经历几代罗马教皇对雪茄的不同态度后,最终被贵族子弟们所接受作为一种时髦而盛行。
雪茄在战争年代同样充满其传奇的色彩,最著名的,莫过于人称“雪茄大亨”的丘吉尔首相,他喜欢独处在卧室思考重大的问题,将雪茄烟一支接一支地点燃。据说,扭转二战惨局的诺曼底登陆计划就在此情景下构思形成的。这样看来,雪茄可真是“功劳大大”的。而更早前的另一位著名人物,俾斯麦宰相把士兵们的情感和雪茄联系起来,他在日记里这样写道“那悲哀的骑兵,脸上浮出来的充溢着感谢的微笑,是我有生以来,所抽出最珍贵最有价值的一根雪茄烟”。由此可知,在一些人的感受中,雪茄是精神、是灵魂的体现。
闲暇时,如果点燃一支雪茄,最好配一杯白兰地醇酿或是果味餐后酒,那是一种美丽的配搭。而社会上有雪茄配红酒的说法,笔者以为那只是“顺口溜”而矣。
今天,雪茄以其极具品位之物,而渐为流行,是生活质素高的一种体现。笔者一直喜好雪茄,除了对它背景深感兴趣之外,对它的不同品牌、不同产地的烟味有独特的感受,但笔者更欣赏其享用之环境,或者可以说是享受雪茄的生活。雪茄虽然是烟,但任何纸烟都不可与之相比,因为从来没有人会在洗手间里享受雪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