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件
《关于停收城市增容费及取消购房入户政策有关问题的复函》公布以来,12月中旬,东莞发生数起业主认为由于发展商拖延办理房产证,导致不能及时入户,而向发展商讨说法的事件。

岁末骤然出台的“取消购房入户”新规,给买房解决子女入学问题的业主出了一道难题。
回应
有发展商表示,现在能做的,就是尽最大努力协助业主办理《东莞市房地产交易证明书》,争取帮业主赶上购房入户的末班车。这也仅限于项目、楼宇已经确权的业主,对其他业主暂时无能为力。
影响
光大地产策划总监乔启军称,现在新莞人是购房的主力,如果取消购房入户,在短期内对消费者的购房心理肯定影响很大。这些消费者当中,又有约30%对入户的要求是比较强烈的,他们或会因此而延迟置业,在短期内或会对楼市造成一定的影响。
呼吁
有不少业主呼吁,如果确实取消购房入户,最好能将“2008年1月1日之前”这个商品房购买日期的确认,由以《东莞市房地产交易证明书》签发日期为准,改为以业主同发展商签订合同的时间或以购房合同在房管局备案的日期为准,这样或更加合理,并给消费者更多的政策缓冲时间。
回复
东莞市房管局副局长陈旺南日前在接受有关媒体采访时表示,考虑到房产证办理的时间较长,房管局正与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协商,或将形成补充意见。“购房日期”可能以购房合同在房管局备案日期为准,这样可以给业主更多的缓冲时间,该补充意见或将在近期出台。
释疑
另一深受关注的问题是:已经购房的业主,如果不能在2008年12月31日前申请办理入户手续,将来子女的就学如何解决。教育部门回应:在楼盘所在片区的公办学校学位充足的情况下,业主子女仍可以申请到楼盘所对应的公办学校借读。
核心提示
自东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停收城市增容费及取消购房入户政策有关问题的复函》公布以来,关于取消购房入户的有关问题成为市民最关心的话题之一。12月中旬,东莞发生了数起业主认为由于发展商拖延办理房产证,导致或不能及时入户,而向发展商讨说法的事件。一旦取消购房入户,之前已购房的业主将如何解决入户问题,将会对楼市产生怎样的影响,这些问题受到了业界和消费者的普遍关注。
新规骤出台业主心焦
12月中上旬,数个楼盘先后收到《关于停收城市增容费及取消购房入户政策有关问题的复函》,该文件表示,关于停收城市增容费及取消购房入户政策有关问题,原则同意从2008年1月1日起,取消购房入户政策。为保证取消购房入户政策能够顺利衔接,在2008年1月1日前已购买商品房的,可在2008年12月31日前按原规定申请办理入户手续,并缴交城市增容费,逾期不予受理,购买日期以该商品房的《东莞市房地产交易证明书》签发日期为准。
该文件公布后,立即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不少消费者都为入户问题而忧心忡忡。
由于该文件所指的2008年1月1日前的购房日期,是以《东莞市房地产交易证明书》签发日期为准,而不是以消费者同发展商签订购房合同的日期为准,而要取得《东莞市房地产交易证明书》,必需达到办房产证的条件,也就是楼盘要确权,发展商和业主要缴纳完相关税费,但很多楼盘,特别是在售楼盘并不能达到这些条件。
面对可能不能入户的情况,不少新近购买期楼的业主对此表示难以理解,但也无可奈何,因为小区尚未确权,肯定是不能赶在2008年1月1日之前办到《东莞市房地产交易证明书》。但还有部分小区的业主,小区早已是现楼,但由于发展商没有提供购房发票等原因,延误了业主办理房产证的时间,业主认为如果因此不能顺利在2008年1月1日拿到《东莞市房地产交易证明书》,并因此不能入户,发展商负有责任,因此发生了部分楼盘的业主向发展商讨说法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