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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日或以合同备案日为准
http://www.sun0769.com 2007年12月19日 10:42:18 东莞阳光网
    东莞市房管局副局长陈旺南昨天对记者表示,考虑到“取消购房入户”政策中将购房日期规定为《房地产交易证明书》签发日的不合理性,房管局正与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协商,可能会以购房合同在房管局备案日期作为购房日期,具体补充规定将在近期出台。相比此前的规定,“购房日期”将有可能被宽限一年以上。

  一年前已买房却无入户条件

  按照目前的规定,“购房入户”手续必须在2008年12月31日前申请办理,申请入户的商品房必须是今年年底以前购买的,而购房日期则以该商品房的《东莞市房地产交易证明书》签发日期为准。

  也就是说,业主只有在2008年1月1日前取得房地产交易证明书,才能办理入户手续。而一般预售商品房从售楼到拿到交易证明书,需要长达一年半甚至两年的时间。这样的话,2006年下半年至2007年这段时间购买预售商品房的业主基本上都没有条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办妥交易证明书,从而也就失去了办理购房入户的先决条件。

  给业主更多缓冲时间

  自该政策公布以来,东莞市已经发生数起业主集体到开发商那里“讨说法”的事件,不少开发商也开始向有关部门反映“政策给予的缓冲时间过短”的问题。

  对此,东莞市房管局副局长陈旺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鉴于目前许多业主和市民对该政策的意见,考虑到房产证办理的时间较长,将购房日期规定为《房地产交易证明书》签发日不甚合理,房管局正与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协商,将形成补充意见,“购房日期”可能以购房合同在房管局备案日期为准,这样可以给业主更多的办理入户的缓冲时间。预计该补充意见将在近期出台。

  房管部门已加快办证速度

  据了解,一般业主签订购房合同后,按照规定,开发商应该在30日内到房管部门进行备案,考虑到目前“取消购房入户”的政策,如果开发商加快速度,备案所需时间可以更短。

  据了解,目前房管部门已经加快了办证速度。房管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来办理入户的业主比平时增加了数倍,房管部门正加派人手,以便尽快为业主办好证件。同时,不少开发商也对记者表示,正积极联系银行和业主,整理材料,尽快办理房产证以便使业主顺利入户。

  有业主向记者透露,在实际办理入户手续时,只要各类材料已经输入房管局电脑,能够在房管局网站上查询得到,有关部门即视为已经取得了房产证。而以往从申报材料输入电脑到出证,一般都需要3个多月时间。(记者 汪绍文、张玉云)

来源:东莞日报 编辑:陈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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