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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交易律师费用应由谁埋单?
http://www.sun0769.com 2007年11月27日 09:45:04 东莞阳光网
    房产交易律师费用应由谁埋单?  

  市消委会称单方制订收费标准属霸王条款  
  
  近日,在莞工作2年多的邱小姐在南城买下了一套两房两厅的一手新房,然而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却发现,合同中硬性规定要缴纳一笔500元左右的律师见证费,同时在办理银行按揭时还需缴纳一笔银行抵押贷款业务律师费,费用是1500元/单。

  邱小姐对这笔律师费用的收取颇不理解,她说,房产交易属于买卖双方的共同行为,为何其中的律师只能由开发商单方指定?而且律师代办按揭业务主要是银行为了规避放贷风险而设,为何这笔费用却要由购房者单方来埋单?

  记者采访了相关人士及有关部门,发现目前东莞在请律师见证、办理按揭业务等方面,几个开发商的做法和收费标准都不尽相同,东莞市消委会则明确指出,开发商在消费者不知情、没有选择权的情况下单方聘请律师办理房产交易业务,并在没有协商的情况下单方制订收费标准属于霸王条款。  
  
  【缘起】
  
  购房者被动接受指定律师 
 
  
  据了解,目前在东莞购房,在签约时都要进行律师见证和合同公证,如此就要涉及到请律师和收取相关法律服务费的问题;而购房者需要进行银行按揭时,银行也会指定律师为其进行信贷资信的审核、代办理相关按揭手续,在这一阶段,律师也要收取相关的法律服务费。

  部分开发商表示,由于目前物价部门对以上两项律师收费没有相关的具体规定,一般来说收费标准以协商约定为主,律师见证费用按照业内行规是以300-500元/单来收取,而按揭律师费用则普遍以按揭的千分之二来收取,而这两笔费用大多数都是由购房者埋单。

  据采访,绝大多数购房者对于开发商指定律师和收费标准等虽有所质疑,但因涉及金额不多,基本上都是采取默认的态度。业主杨先生表示,因为合同上规定一定要律师介入办理这些事情,如果自己去请律师办理的话,费用一样不能免除,而且整批办理按揭和单套办理按揭比较,肯定是前者更加有利和快捷,在这种情况下,许多购房人因为怕麻烦,一般都会默认接受开发商或银行指定的律师来办理以上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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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陈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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