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东莞阳光网 > 房产频道 > 楼市风标 > 房产动态 > 正文
广州新政策:单身者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
http://www.sun0769.com 2008年01月01日 14:55:15 东莞阳光网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日前公布的《广州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申请对象以家庭为主,单身者不可购买经济适用房,30岁以上的大龄单身者住房困难的,将可申请廉租房。

    根据两个办法的规定,广州市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须以家庭为单位并实行家庭成员全名制,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须共同提出申请,以此来避免一对夫妻利用离婚购得两套住房。申请人在申报家庭资产时,应当将价值800元以上的物品全部统计在内,人均家庭资产净值超过11万元就不能申购经济适用房,超过7万元就不能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同时,残疾等级达到三级以上的残疾人申请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可以在打分中获得加分,而违法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将扣减20分。

    此外,广州经济适用房的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来源:新华网 编辑:姜玲霞
·相关新闻
·东莞近代历史事件:虎门销烟
·蒲在广州:过一个激情浪漫圣诞夜[图]
·广州祈福路线 广宁、恩平寻乐[组图]
·爱情路过广州拐角(选载)
·广州:catwalk 钻石王老五聚集之地
·广州向东:惠州、河源 享受泡的乐趣[图]
·广州夜生活六大“名牌”(组图)
·[广州] E.G.O.
·[广州] KAMA CLUB带来全新感受
·[广州] 网吧:没有暧昧,只有炫酷!
·热点推荐
·揭秘大宅富家女生活
·20套现代浪漫卧室美图
·31间网友厨房实景大汇总 缤纷风格看花眼
·探访香港8大豪宅 李嘉诚豪宅发霉起泡
·2006年中国10大明星与豪宅“不解之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