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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卖方频变脸 工商 律师支招
http://www.sun0769.com 2007年05月30日 09:27:30 东莞阳光网

案例回放

合同刚签完卖方涨10万

  “刚刚签完经纪合同,卖方骤然将房价提高10万元。”家住罗湖的范小姐致电记者时,既心急又无奈。

  今年2月10日,范小姐在深圳一大型中介机构的介绍下,看中某国有大型企业位于罗湖的花园顶层复式楼,面积163平方米,总价107万元。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日,由于该企业总公司在北京,该公司法人代表口头授权深圳分公司负责人作为卖方代理人签字。《合同》约定,卖方须于4月1日前提供相关过户手续,在此之前的定金以保证金形式托管于中介。随后,范小姐当场交付5万元定金。

  范小姐告诉记者,在此期间,在中介方的催促下,她再次交纳10万元作为定金。至此,范小姐共缴纳定金15万元。3月27日,范小姐接到该中介通知,称卖方负责人一直在外出差,过户手续得延迟办理。无奈之下,范小姐只得继续等待。

房价骤增10万元

  谁料,这一等,房价竟然抬高了10万元。4月10日,范小姐突然接到卖方深圳公司负责人的电话,对方表示,由于房价上涨,现在该楼盘的评估价至少120万元,北京总公司不同意以107万元的价格售出。当范小姐提到,当初签订的《合同》约定,如卖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以至本合同不能顺利完成,卖方须返回双倍定金予买方。对于范小姐“违约金”一说,对方则表示公司未收到范小姐一分钱,所有款项都在中介方手中。随后,该负责人表示,如果范小姐需要,将尽力向总公司争取,但可以肯定的是,107万元的价格无法成交。

  对此,范小姐又气又恼,她随后与中介方取得联系。岂料该中介相关负责人告诉她,之前签订的只是履行合同,并不是正式合同,也不具备法律效力。此外,由于当时签字的并非法人代表,代理人只是被“口头授权”,也没有任何章据证明,所以卖方根本不担心范小姐将此违约事件告上法庭。

  范小姐表示,现在卖方已开出价格,比两月前整整高了10万元,售价117万元。

卖方违约买方损失大

  突如其来增加的10万元,让吃了“哑巴”亏的范小姐感到颇为无奈。她告诉记者,如果不买的话,这107万元就目前市场价顶多只能买几十平方米,前后差价损失达几十万元;买下的话,就算不计较多出的10万元,但心里还是感觉有阴影。“我现在心急呀,如果不抓紧,现在已付的15万元定金,到时怕是连首付都不够了。”范小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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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商报 编辑:陈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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