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人大审议并通过的物权法将从今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共有5编19章247条,涉及公私财产平等保护、住宅建筑用地70年后自动续期、不动产统一登记等诸多令老百姓获益的亮点。昨日,本报邀请到中国民法学会理事、四川大学法学院王建平教授对物权法进行了解读。
首次确立业委会诉讼主体
业主委员会到底有没有权利当原告,直接起诉侵害业主权利的人在法律上一直没有明确。此次物权法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既然能以自己名义制止侵害或请求赔偿,当然就能以自己名义起诉。”王建平说,法律首次直接赋予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诉讼主体地位,从此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可以原告身份出现在法庭上。
电梯广告收益归业主
目前,很多小区内都打起了广告,电梯间有分众传媒等电视广告,小区大楼外墙有宣传海报类的平面广告。广告商和物管谈好,钱也直接付给物管。业主分文未取。
王建平称,根据物权法,“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电梯间、小区楼房外墙等部位都属于建筑物共有部分,归小区业主共有。要在电梯间、楼房外墙打广告,最终还是业主们说了算。广告收益当然也不能由物管独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