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推荐>>
 ·为白领女性量身订做的升...
 ·“月光族”薪水节流八大...
 ·职场中取得胜利的七大招
 ·职场OL化妆的8个基本步...
 ·深色小西装5种搭配方案
 ·11月OL优雅装扮总攻略
 ·Caroline Charles时髦上...
 ·Peter Jensen 08多变公...
 ·推荐适合秋天的浓郁女香
 时尚精选>>
23546.jpg
 ·王室庆典帽子抢风头(组...
 ·新西兰时装界女性当道
 ·明星和她们的LOEWE包包
 ·妖精美女一天四个时段的...
 ·好莱坞女星心爱衣裳的T...
 ·B.Young风格的OL办公室...
 ·28好年华雅致女独具成熟...
 ·针织连衣裙伴你从容优雅...
 ·2007秋冬必备9大流行帽...
1247.jpg
3456.jpg
您的位置:东莞阳光网>> 时尚频道>> 职场天地>> 求职宝典
危险的试用期,你准备好了?
2006年07月31日  来源:新华网
 

    试用期间有很多相关问题,包括试用期合同、试用期限、试用期担保、试用期离职等很多方面:

    第一,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这就是说,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而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签订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但“试用期合同”的无效,并不导致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失效。

    第二,劳动期限应和劳动合同期限挂钩,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法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具体来说就是,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到一年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三,资金担保违法,可酌情提供担保人。用人单位要求新入职员工试用期提供担保,可能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以收取保证金(物)的形式,一种是以提供担保人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形式。第一种是我国劳动法明令禁止的;另一种是要求提供担保人来承担连带责任,在我国没有法条作出过明文的允许或禁止,劳动者可以本着自愿的原则提供。

    第四,试用期企业须有理由退工,员工可无理由走人。《劳动法》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时,才能辞退。而员工只要“通知”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提供任何理由。

 
(编辑:) 
推荐给好友】 收藏】 打印】 投稿】 关闭
相关新闻:  
·女性健康“危险信号”提示(2007-11-26)
·女性健康的九种危险信号(2007-11-26)
·职工试用期最长不超6个月(2007-11-26)
·师徒结对须签合同(2007-11-26)
·不与劳动者签合同 每月要支付两倍工资(2007-11-26)
·解读你身边10大最危险的女人(2007-11-26)
·注意身体的14个危险信号!(2007-11-26)
·广州番禺68员工合同遭解 索赔200万加班费(2007-11-26)
·劳动合同法:超1月不订合同付双倍工资(2007-11-26)
·目前至少54栋建筑存在严重危险(2007-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