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拟定中的《东莞市网吧管理办法》昨日正式向公众公开征集意见。在向社会公开征集对《东莞市网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意见的公告中,对设立网吧的注册资金、场地、人员配备、硬件设施、选址、经营许可、日常管理、违规处罚标准等方面作出详细的规定,对经营网吧设置了严格的条件限制。
据悉,这次《办法》征集意见稿是按照“抬高门槛、鼓励连锁、终端监控、严厉处罚”的原则,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东莞市的实际制定的。公众可以在2005年9月26日之前通过电邮、传真、寄信等方式对《办法》提出意见。
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据《办法》征集意见稿规定,设立网吧独立门店,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有相适应并取得相关从业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1人、经营管理人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1人以上,有固定的网络地址和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计算机设备台数不得少于150台也不得多于230台,单机占地面积不得少于3平方米(不含办公室、洗手间、小卖部、外走廊等附属用途建筑物的占地面积),场所总面积不得小于460平方米,也不得大于700平方米。
场地:住宅小区内禁开网吧
《办法》征集意见稿对网吧的选址、场地要求也作了详细的规定。其中规定:网吧经营场所必须不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不在居民住宅小区和工业建筑内,不毗邻重要仓库或危险仓库,不在建筑物袋形走道(即仅有一个出入口的走道或有两个出入口但其中一个十分狭窄的走道)的两侧或尽端,必须位于临街或路面宽度不少于6米的道路旁,在建筑物的地面首层以上、三层以下,网吧经营场所(包括独立门店、连锁门店)之间有一定的间隔距离,同一街道的直线间隔距离不得少于300米,不同街道方圆距离不得少于150米等等。
《办法》征集意见稿还对网吧的消防设施作了严格的规定,比如要求网吧室内布局应当是敞开式且设置吸烟室。所设贵宾区域可以整体透明玻璃隔断但高度不得超过2米,不得悬挂窗帘等遮盖物;网吧装修所采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新建、改建、扩建网吧或进行内部装修的,建设或经营单位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审核、验收,并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发给《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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