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机交通违法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记者昨日从交警部门获悉,上月东莞市交通管理继续向好,交通事故共造成38人死亡、431人受伤,同比分别下降5.32%、14.48%。
非交通违法类车祸上升
根据东莞市交警支队的通报,上月(2月22日至3月21日)东莞市共发生了427起交通事故,造成38死431伤,同比继续下降,但总数仍然不少。司机交通违法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引发338起交通事故,23人死亡,分别占交通事故总数的79.16%、死亡人数的60.53%。行人、非机动车违法共造成28起事故、2人死亡。
在交通事故总体指标持续向好的同时,爆胎、车辆机械故障、道路问题等非交通违法过错引起的交通事故反而出现上升,当月共造成61起交通事故、13人死亡,分别占事故宗数的14.28%和死亡人数的34.21%,而以往在交通事故总数、死亡总人数中所占比例分别大约为10%左右。
“涉摩”交通事故继续下降
从肇事车型来看,货车和客车仍然是“主角”。根据交警部门的统计,驾驶货运车辆负有事故责任的事故共有100起,造成12人死亡,96人受伤;驾驶客车负有事故责任的事故有224起,造成16人死亡、219人受伤。
不过,在长达一年半的治摩之下,涉及摩托车的交通事故依然保持下降之势,驾驶摩托车负有事故责任的事故有40起,造成3人死亡、57人受伤,同比分别下降38.46%、30.49%。
八成事故是外地司机闯祸
上月的交通事故还出现了外地司机居多的特点。“综合起来看外地司机在夜间的行车问题很多,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而且不容易管理。”东莞市交警支队交管科警官分析说。
东莞市交警支队的统计数据显示,上月持外地驾照的司机交通肇事引发了343起交通事故,造成37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80.33%、97.37%)。(记者李天鸿 通讯员闫海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