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起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
    从8月15日起,东莞市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并会对骑电动自行车者进行处罚,如果拒绝接受罚款处罚,则会被扣车。8月15日全市各级交警部门的2/3以上的交警都会上路查电动自行车。

  助力自行车上路也要罚

  东莞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32套禁止电动自行车驶入市区交通标志牌已于8月12日完成安装,为今天正式实施电动自行车执法提供了依据。

  记者了解到,除电动自行车外,禁止上路行驶的还有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包括符合国家标准和超过国家标准的汽油机助力自行车,如果违令上路行驶的话,都参照电动自行车来认定和查处。而且已在其他城市取得电动自行车牌照、手续齐全而驾驶电动自行车也在查处之列。

  昨日路上电动自行车仍多

  14日,记者在东莞大道、四环路等路段看到,尽管即将要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了,但路面上的电动自行车仍然不少,其中一些后座还装载了货物和人。其中几名司机告诉记者,能骑一天是一天,反正现在也没有时间去处理车辆。他们告诉记者,从东莞市政府发布“禁电令”到现在才十多天的时间,平时工作又很忙,等到国庆7天长假再想办法运回家,或者卖给别人。

  不当场交罚款要扣车

  据东莞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对有驾照开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将按驾驶无号牌机动车处理,扣车,并对司机罚款100元、扣3分;对无驾照开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将扣车,对司机罚款1000元和行政拘留15日以下;而对开未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则会按“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项目总共有39项,如果同时存在这39项交通违法,罚款总金额1940元。

  据悉,对开未超标电动自行车者的罚款采用当场缴纳方式,如果拒绝接受罚款处罚,则会被扣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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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车是不是超标电动自行车?

  你所开的电动自行车是否超标,处罚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条款和标准会有所不同。

  根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的规定,“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其整车主要技术性能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一是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二是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三是最高车速不大于20km/h;四是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kg。因此,如果你的电动自行车没有超过上述标准,那就是未超标电动自行车,反之则是超标电动自行车。(记者李天鸿 通讯员闫海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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