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被注销驾驶证复活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获悉,自开展对因逾期未交体检证明而被系统注销的驾驶证办理恢复以来,经过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后,我市已经有1100个驾驶证复活,目前已经受理的300多个。

    据交警支队车管所民警介绍,这次可以恢复的驾驶证是2004年5月1日后,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无轨电车(N)、有轨电车(P)准驾车型的,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超过一年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车管所计算机系统注销驾驶证。因逾期未办理换证被注销的驾驶证不在此次恢复范围之内,因被记满12分的驾驶证也不在此次恢复范围之内。恢复的条件是必须经过交通安全教育后予以办理。

    交警部门提醒,此次恢复驾驶证的业务从即日起至9月30日为止,今年10月1日起停止受理申请,10月31日起停止办理所有恢复业务。驾驶人必须自己亲自办理,本人必须到学科中心参加学习,填写《恢复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申请人参加学习结束后,车管所将予以办理恢复手续,打印《恢复凭证》,连同机动车驾驶证交给申请人。咨询电话:22265900 。

    为了提醒广大群众及时前来办理,车管所根据驾驶证登记的联系方式分批寄出通知信件,但目前尚部分因登记地址和联系方式变动,无法联系。为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在登记时提供的实际住所地址或者联系电话等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应办理相应的手续。

    驾照复活程序:

     1.需申请恢复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或准考证明、注销回执),身体体检证明,到车管所驾驶员业务厅5号窗口办理手续,并预约参加学习时间。

    2.按照预约时间到考试中心(学科)教学楼一楼投影室参加学习。

    3.参加学习结束后,第二个工作日持本人驾驶证和受理回执到车管所驾驶员业务大厅8号窗换发新版机动车驾驶证。 (通讯员 闫海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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