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春节期间禁止运输剧毒化学品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保障2011年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省厅交管局决定自2011年2月2日0时至2月8日24时(年三十至年初六)止,全省公路禁止运输剧毒化学品(液氯除外),将暂停办理此时间段的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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