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在读子女》助学金试行办法,本月,低保户家庭凭借《低保证领取金》可申请助学金。
日前,广东省正式下发通知,对全省13万城镇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免收学杂费和课本费。在东莞,2006年开始已经对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今年起又免收课本费。对于低保户家庭在读子女,除了可以享受免收学杂费和课本费待遇之外,还可享受不同标准的助学金补助。
凭《低保金领取证》本月申请
根据《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在读子女》助学金试行办法,凡是东莞市低保户家庭在读大学、中专、中小学的子女都可以凭《低保金领取证》领取助学金,具体补助标准是:小学生每人每年8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900元,中专、高中生每人每年2000元、大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
东莞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杨红介绍:由于低保户子女有升学或者就业等情况变动,低保户家庭助学金1年审批两次,每年1月和9月为申请期,本月起,低保户家庭可以凭借《低保金领取证》进行重新申请。
助学金直接划拨“低保”账号
据了解,东莞市居民的“低保”家庭在读子女助学金,由财政局通过集中支付,直接拨到“低保”家庭账号;各镇区“低保”家庭在读子女助学金由财政局拨到镇区财政分局的社保资金专户,由镇区财政分局通过集中支付直接拨到“低保”家庭账户。
小贴士
东莞市各镇区已领取核发的《低保金领取证》的家庭,到所在村(居)委会领取《东莞市低保家庭在读子女助学金申请表》并按要求进行填写,经子女所在学校盖章确认后,交回村(居)委会汇总上报镇区社会事务办(民政),同时送镇区文教办备案;东莞市属单位已领取核发的《低保金领取证》的家庭,到所在单位领取《东莞市低保家庭在读子女助学金申请表》并按要求进行填写,经子女所在学校盖章确认后,交回所在单位汇总报户口所在镇区的社会事务办(民政),由社会事务办汇总报送市民政局。 (记者 于梦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