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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文物,还能否给人住?
2007-04-06 16:35:04  来源:广州日报
 
    不久前“荣升”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东莞市南社村-塘尾村古建筑群,最近遭遇保护的难题:租住古村的人员为了修缮房屋,直接用水泥修补的破损阶板地面。这一行为在当地引起争议。保护文物,到底能否让人居住?有关专家表示,怎样引导住户保护文物,政府的作用更为重要。

  与此同时,由于古民居产权属于村民,古村落管理人员无权制止,也给重点文物的保护出了难题。


用水泥修补是修缮还是糟蹋?

  现状:水泥修补的“疤痕”随处可见

  日前,记者走访这塘尾古村时,看见水塘周围的几座古建筑都搭建了维修的竹架,复古建筑工人正在维修屋顶。据塘尾古村管理人员李达谦介绍,此次维修的古建筑共有20多间,因为资金有限,只对祠堂、私塾等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核心建筑进行维护,分布在古村外围的数百间老民屋暂不纳入抢修计划内。

  据李达谦介绍,目前仍需维修的老民屋超过了总数的2/5,约100多间,在雨季即将来临之前很有必要检修。

  据了解,在南社—塘尾古村落,大多数本地村民都迁居到村外居住了,由于老屋房租便宜,吸引了在附近打工的外来人员前来租住。但因为年代久远许多房屋都很破旧,甚至“漏洞百出”,因此,不少古民居破损的阶板地面,已经被住户直接用水泥重新进行了修补,明清时代的地砖盖上了崭新的水泥,一些原本用麻石铺建的小巷道也覆盖上了一层厚厚的水泥。

  另外,记者在塘尾村谢氏宗祠附近一间古屋内看见,当地村民为了吸引租屋的外来工,竟在古屋内用白色瓷砖和水泥修建了一个小洗手间。

  争议:用水泥修补是修缮还是糟蹋

  “用水泥来修补古建筑,简直是在添加疤痕。”东莞石龙镇职业技术学校老师刘世北认为,古建筑的维修最起码要与原来的风貌保持一致,水泥、瓷砖等充满现代气息的装修材料出现在塘尾、南社等明清古村落里就是一个败笔。

  塘尾村83岁的李陈昆老人,自小就出生居住在古村里,他认为用水泥修补老屋的做法无可厚非,老屋受损肯定要进行修补;另外阶板等古建筑材料难以买到,而且价格昂贵,村民用水泥来修补也是迫不得已的下策。“能用水泥修补老屋已经很不错了,总比一些人宁肯看着房屋塌了也不愿出钱维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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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