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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是服务的主体
从上一节内容我们已经知道,每个人都有需要,而且每个人的需要标准还不同,每个人都离不开别人和社会所提供的服务,每个人都是服务的客体,也就是被服务者。
既然每个人都是被服务者,那么,每个人所得到的服务该由谁来提供呢?如果每个人都只是被服务者,究竟谁才是服务提供者?
这个问题为我们揭示了服务的本质,只有当每个人都成为服务的主体,也就是服务提供者的时候,每个人才有可能同时成为被服务者。人是服务主体和客体的统一,是我们对服务本质的基本认识。
从一定意义上说,人类社会的进步,主要体现在对每个社会成员各层次需要的满足程度上。也就是说,如果我们的大部分需要都能从社会提供的服务中满足,说明我们所处的社会文明程度较高。反之,如果我们的大部分需要都要靠自己的劳动来满足,则说明我们所处的社会文明程度还很低。
然而,社会是由你、我和他(她)共同构成的,你只有将自己投身其中,主动参与到火热的社会活动中,成为这个社会的一分子,在贡献自己对别人服务价值的同时,才能享受到别人为你提供的服务。如果你不是这样,而是离群索居、自我封闭,或者自私自利,游离于家庭和社会之外,不为别人服务,那么,你就难以享受到来自他人的服务。
一滴水暴晒在阳光下,很快就会干涸,但把它融入大海之后,便会获得永恒的生命,因为它把自己融入到其他水滴之中。
只有当整个社会的大多数人都能为别人提供优秀的服务时,我们生活的这个社会才能为我们每个人提供同样优秀的服务。
只有当我们自己能很好地满足别人的需要时,别人才能够满足我们自己的各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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