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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时候,他坚持要孩子,并且给了我一大笔钱。其实这笔钱只是绝对值大了些,和他的总资产相比还有距离,但是足以表明他的“慷慨”和对我的“照顾”。但是我需要照顾和慷慨吗?我是他的妻子,我和他携手时彼此一无所有。按照公正到无情的法律,我们应该平分;考虑到他的过错,我应该占三分之二!最重要的是:我不需要“慷慨”,更不需要“照顾”!
要么给我孩子,要么就要他倾家荡产!
或许是报应,就在我们为孩子的归属权争吵的时候,小孩在乡下因为意外而死亡。
吐出浓浓的烟雾,我的视线模糊了,也模糊了往事的形状。
应该是件好事吧?对那个孩子而言。天堂没有争吵,天堂繁花似锦,天堂有无数的天使——可爱的、白胖的天使,还有和蔼的天父,那才是我的孩子应得的。
我承认,我不配做母亲。
就像那个男人和大家所指责的。
烟雾袅袅,从鼻孔钻进肺里。有点痛,有点酸,有点苦,然后便是难以言喻的High!
那个男人啊!我的良人!
从那时开始,他便喋喋不休地指责我,愤怒得几近疯狂地数落我没尽到母亲的职责。仿佛那是他的孩子,他是真正的受害者,而我——是不折不扣的凶手!
我觉得好笑。
他只是贡献了一滴“水”,提供了金钱,现在却来教训我这个疼痛了十个月,为教育孩子而自毁前途、因为丈失的不忠而陷入混乱的母亲!
我的体内还有节育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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