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样一个人,如果用“德高望重”四个字来形容,那可真是恰如其分。何况他参加制宪会议时已81岁,是会议中真正的元老和长者。如果提名他当主席,恐怕也会全票当选。实际上,联邦宪法最后得以通过,富兰克林和华盛顿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华盛顿的威望给人以信心,富兰克林的智慧给人以启迪,而他们两人的高风亮节,则更是起到一种楷模的作用。富兰克林提名华盛顿当主席,实在是为会议开了一个好头。
罗伯特·莫里斯提名后,南卡罗来纳代表约翰·拉特里奇附议。48岁的约翰·拉特里奇也是一个“老革命”,参加过1765年的“反印花税法大会”和两届“大陆会议”。拉特里奇附议后,进行了书面投票,7个邦7票赞成。于是罗伯特·莫里斯和约翰·拉特里奇便引导华盛顿在主席座位上就座。华盛顿向与会代表郑重道谢,感谢大家授予他如此殊荣。他提醒代表,他对自己将要履行的任务深感惶恐,倘有不到之处,希望会议能够予以宽容。
实际上华盛顿在整个会议期间都表现得十分谦虚、谨慎和低调。5月29日,大会决定采取全体委员会的形式,讨论邦联现状和弗吉尼亚代表团提出的修改《邦联条例》的方案(即《弗吉尼亚方案》)。5月30日,大会选举马萨诸塞的纳撒尼尔·戈汉姆担任全体委员会主席。此后,华盛顿便只在每天开会和散会时上台就主席座,作为会议开始和结束时的礼仪。
其他时间,他都坐在弗吉尼亚代表团的桌子旁,以普通代表的身份参加讨论和投票。他在会上一共发言3次。第一次是在第一天,当选主席后致简短答谢词。第三次是在最后一天,问由他保存的会议记录以后怎么办。第二次也是在最后一天,对戈汉姆的一项动议表示附议。在这唯一一次实质性的发言中,华盛顿说,他的处境限制了他发表自己的见解,表达自己的情绪。但现在已到最后关头,大家都希望这个方案遭到的反对越少越好。因此他认为应该采纳刚才这个建议。华盛顿一言九鼎,戈汉姆的动议被一致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