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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基金运作与管理的秘密
一、基金投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第三章 基金运作与管理的秘密
“买基金?!算了吧,就给我一个账户,谁知道把我的钱弄到哪里去了?”
“基金公司倒闭了怎么办?我的钱谁还给我?”
“证券公司出了问题,我的基金还安全吗?”
很多对基金不了解的人,经常会问这样的问题,说明投资人购买基金最先关心的就是资金安全,首先要保证的是自己的资金不会被欺骗而血本无归,其次才是基金的收益和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风险。那么基金的发行是通过什么样的安排首先保证我们资金的安全呢?是通过什么样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来保证基金的管理人不断为我们财富的增长在努力奋斗呢?下面我们通过基金的运作与管理方式,来了解基金的构架是如何保证我们投资人的利益的。
一、基金投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作为投资人最希望的就是花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收益,而基金就是通过花费较少的管理费用而雇用了一个专家理财团队,而且所委托的资金又非常安全。这主要依赖于基金特殊的构架。
基金当事人通常包括:基金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此外,在基金的运作过程中还有其他的一些基金服务机构,如基金销售机构、注册登记机构、基金投资
咨询、注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服务机构。我们来看基金各当事人的主要职责:
1.基金持有人
基金持有人就是指我们基金投资人,也就是基金单位或受益凭证的持有人。基金持有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无论哪一种基金,只要投资者买入某种基金单位,就成为相应基金的持有人。基金持有人的权利包括:本金受偿权、收益分配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监督基金经营情况、获取基金业务及财务状况的资料及参与持有人大会表决等权利。
2.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是负责基金的具体投资操作和日常管理的机构,也就是我们投资人所雇用的投资专家。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公司担任,通常由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发起成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基金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按照基金契约的规定运用基金资产投资并管理基金资产;
(2)及时、足额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
(3)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记录15年以上;
(4)编制基金财务报告,及时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5)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及每一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6)基金契约规定的其他职责。
开放式基金的管理人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契约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办理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当然,基金管理人作为我们所雇用的专家团队,他们的研发能力、决策能力、增强收益并控制风险的能力,直接与我们投资人的切身利益相关,因此在基金投资中如何正确地选择基金管理人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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