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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面:一个法制记者眼中的中国社情(第二部分选载)
 
2007年11月13日  来源:新浪读书
 
 

  争议案件

  这是一起极普通的案件,却引起共和国第一次在刑事和民事判决上截然不同的司法评价和法律争议——

  ——青岛警方逮捕了躲藏在北京的诈骗嫌疑人乔某;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研室对乔某以伪造手段欺骗法院的民事判决,认为不宜定为诈骗罪。

  ——青岛中级法院以诈骗罪判决乔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甘肃省高级法院裁定,维持兰州市中级法院的民事判决,乔某民事胜诉;澳柯玛集团败诉。

  ——乔某打赢官司,澳柯玛集团欠她1500万元;

  澳柯玛集团认为乔某诈骗本企业1500万元。

  面对同样的法律事实,鲁、陇两地法院却做出了截然不同的司法评价和法律判决;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和公安部出现了不同的司法认识。我国统一法律下的不同结局,引起了全国法律界和社会各界极大的关注,人们议论纷纭,莫衷一是。

  这一起案件的被告人乔某,女,1968年4月5日出生于甘肃省秦安县,高中文化,原甘肃省海欣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因涉嫌诈骗犯罪,2002年11月5日被逮捕。2003年11月19日,被青岛市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

  同案被告周某,男,1970年3月18日,出生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大专文化,原澳柯玛集团销售公司兰州办事处经理。因涉嫌诈骗犯罪,2002年11月5日被逮捕,2003年11月19日,被青岛市中级法院判处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在青岛中级法院刑一庭,我们翻阅了乔某案件的十多本卷宗,从经济纠纷到刑事诈骗,我们调查采访了有关方面的当事人,并同乔某进行了面对面的交谈,以解开经济合同纠纷背后的内幕,来剖析一个女人灵魂深处的人生基线。我们不想武断地去评判案件的法律认定,只想实事求是地将这一案件原原本本地展示给读者,相信人们会有自己的是非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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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钟榴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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