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蒲松龄墓
我关注并调查蒲松龄墓在“文革”中被掘的情况,是想通过墓葬搞清蒲松龄到底有没有“第二夫人”。
蒲松龄18岁时奉父母之命和刘氏成亲。刘氏荆钗布裙,少言寡语,讲究实际。蒲松龄和她是柴米夫妻、贫贱夫妻,不是神仙眷侣、浪漫情人。这一点,蒲松龄的《述刘氏行实》写得非常清楚。
奇怪的是,聊斋爱情却种类繁多、描写细腻。能把爱情写得如此多样、如此动人、如此出神入化,总该有作家亲身的爱情经历在内吧?基于这样的认识,上世纪80年代初学术界出现了“蒲松龄第二夫人”之争。
1980年田泽长教授发表的《蒲松龄和陈淑卿》一文根据《蒲松龄文集》的《陈淑卿小像题辞》提出:这篇骈文写的陈淑卿是蒲松龄的情人。蒲松龄22岁时逃避“于七之乱”,在一个古老山村跟年仅十六七岁的陈淑卿相遇、相爱,结为夫妻。半年后回家,他们不合法的婚姻受到父母阻挠,陈淑卿被迫离开蒲松龄。蒲松龄30岁到江南宝应县做幕宾,借南游的机会跟陈淑卿共同度过一段美好时光,生育了子女。“可怜乐极哀生”,蒲松龄的幕宾生活一年就结束了,陈淑卿也因病与世长辞,给蒲松龄留下了无尽的思念。
田教授的论述似乎很有道理。《陈淑卿小像题辞》情辞并茂,文章作者跟陈淑卿理应是爱侣,他们的曲折爱情也颇像某些聊斋故事。但问题是:这篇文章是蒲松龄“夫子自道”还是给他人代笔?当年蒲松龄做私塾先生时,经常替东家捉刀代笔。因家庭困难,蒲松龄还卖文为活,因这类文章写得太多,蒲松龄专门写了篇《戒应酬文》。上世纪50年代,《蒲松龄集》的整理者把这类应酬文章,都收到《蒲松龄文集》里。许多以第一人称写的文章,所表达的感情,并不属于蒲松龄,而属于请他代笔者。《陈淑卿小像题辞》开头有“射雀之客,旧本琅琊”八个字,“射雀之客”是对女婿的代称,而“琅琊”是书圣王羲之后人的自称,这说明陈淑卿的情人姓王,蒲松龄三十几岁时恰好在王家坐馆,《陈淑卿小像题辞》显然是代笔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