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写序已经不少了,少数是为自己,大多数是给别人;对后者我始终坚持两个原则:一.一定坚持自己写,从不用别人代笔的,按说,这是常识,但现如今,代笔似已司空见惯,说穿了,不外是借个名,可叹的是,被别人借名的人并不怎么珍惜自己的名。二.为了实现头一条,一定坚持自己把作品看完,不肯瞎说和乱说。
为《低俗小说》写序,带有点偶然性,因为我完全不认识这位作者,纯属是崔明芬女士间接给我搅的活。崔明芬是个老舍研究者,已认识多年。前些年,崔女士在美国教书,在国内北师大念博士,因论文题目是有关老舍先生的,曾要求我做指导。
成功答辩之后她到澳门去教书,仍然和我保持联系。崔明芬给我来信,说有一位女作家写了一部小说。小说在网上连载后反映不错,想正式出版。崔明芬出面替女作家要求我为它写个序。
之所以想到我,是因为在47年前小说作者的父亲朱学超曾和老舍先生有过一段故事。那时中国青年艺术剧院正在上演老舍先生的话剧《神拳》,引起当时还是中学生的朱学超的写作兴趣。他将自己写成的话剧习作《义和团》手稿拿给老舍先生求教。老舍先生在家中热情接待了这位年轻学生,鼓励了他,并真诚地告诉他应该怎样深入生活,怎样积累资料,怎样加强自己的写作基本功,并勉励他要不断地修改,连说了七个“改”字。后来朱学超写了一篇文章《一面之师――忆老舍先生》记述这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