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也是东莞升格为地级市20周年。记者从东莞市文广新局获悉,围绕东莞改革开放30周年,该局将公开征集2007~2008年东莞市重点文学艺术创作项目暨东莞改革开放30周年文艺创作项目。
此外,凡已获奖或已出书的个人,也可申请5000元~2.5万元资助资金,申报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征集重点文学艺术创作项目
东莞市文广新局日前公布了《关于2007~2008年度我市重点文学艺术创作项目暨东莞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文艺创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通知》规定,凡是以文学艺术的形式表现东莞在改革开放30周年的进程中所发生的重大事件或先进人物的优秀文学艺术创作项目,或者具有冲击国家级大奖潜力的重点剧(节)目、重点文学创作项目、重点艺术研究项目、重点美术项目和重点展演、参赛活动及演出,均可参加申报。
按照规定,参加申报的组织和个体须在11月10日前将申请表与相关材料以书面申请的方式向东莞市文广新局艺术和对外文化交流科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个人出书、演出可获资助
此外,东莞市文广新局还公布了《关于申报2007年度东莞市文学艺术工作者个人出书、展览和演出资助的通知》,东莞市文广新局将从东莞市文学艺术创作专项资金中调出相关数额,对东莞市文学艺术工作者个人出书、展览和演出将给予5000元~2.5万元的资助。
据介绍,想申报该项资金资助的个人须在11月30日前将资助申请表以及相关资料寄送该局艺术和对外文化交流科,逾期不再受理。
个人申报条件
凡有东莞户籍或在东莞工作两年以上,有固定工作单位的文学艺术作者,在省级以上文化部门或文联及其属下协会主办的各类文艺竞赛中获奖的,或者自筹资金出版个人文学艺术作品集和举办个人美术、书法、摄影展览以及个人独唱会、独奏会、音乐会、舞蹈专场、戏曲专场等演出的文学艺术工作者,都可以申请资金资助。(记者:潘勤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