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七成亏损、多数医疗服务不能开展的现状,历时半年考察调研之后,东莞市政府昨日正式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我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在确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政府办政府管”的基础上,对卫生站布局进行重新规划,并出台了多项惠民措施。 亮点1 将社区卫生服务系统从医院分离出来 根据卫生部门的调查表明,长期以来,有盈利的主要是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多是由镇(街)医院延伸设置的分院或规模较大的门诊部转型而来,而在实际操作中,卫生站承包给个人,成为私营单位。而《意见》认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性质上属政府组建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性事业单位。具体的做法是,将社区卫生服务系统从医院分离出来,建立政府主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隶属于镇街政府,由镇街政府负责行政管理运作。市卫生局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实行行业管理,进行行业监管和业务指导。
《意见》强调,着重突出政府的主办作用和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经费主要由镇街财政供给,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设备、设施购置和机构运行费用列入财政预算管理,经费支出由财政部门拨付,业务收入全额上缴财政专户统一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收入不得与服务收入直接挂钩。 亮点2 居民可享受上门医疗服务 根据《意见》,各镇(街)建立由全科医生、社区护士和防保人员组成的社区卫生服务团队,通过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定期深入社区有针对性地为居民提供健康指导、家庭病床服务、计划生育指导、家庭健康档案创建等各项服务。同时,建立“社区责任医生进家庭”模式,实行全科医生家庭责任制,分片包户,责任到人,每名全科医生负责700—800个家庭,服务约3000—3500人。
社区的居民,在办理专门的“健康卡”后,持卡就诊可免收挂号费和诊疗费,享受药品零差价优惠。同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居民的健康状况进行跟踪记录后,居民可以通过网络查询个人健康档案、医药费用、社区健康指南、专家介绍和健康教育知识等信息,还可预约专家看病等。 亮点3 每镇重点建设一所卫生站 据了解,全市目前250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于布局原因普遍存在着“贫富不均”的现象,这也是导致卫生站亏损的原因之一。根据《意见》,政府将对现有社区卫生资源进行整合,尽可能将各镇街医院现有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及各村(社区)卫生站、门诊部转型或改造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政府统一管理,并对有关医院和村(社区)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意见》同时要求,每个镇街以及松山湖管委会、虎门港管委会各重点规划建设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区域服务人口数量、地域性质、医疗卫生需求等因素科学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每个站服务人口为8000—12000人。此外,《意见》还对硬件进行限制,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250平方米。 亮点4 特别突出中医药特色服务 《意见》要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主要由全科医生、公共卫生医生、社区护士等有关人员组成,适当配置中医类医师。每万名服务人口配备全科医生3人,配备公共卫生医生2人,全科医生与社区护士比例为1∶1。
《意见》要求,对已经进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务人员,可采取脱产或半脱产的方式进行岗位培训,尽快解决全科医生严重不足的问题。定期从公立医院选派应届毕业生、拟晋升职称或调入市医院工作的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挂职锻炼,并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选派全科医生到医院进修提高。《意见》还特别突出了中医药特色服务,鼓励中医药人才或确有专长的师承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 亮点5 卫生站有望纳入医保定点机构 根据《意见》,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范围,符合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为了吸引参保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降低参保人自付比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就诊自付比例应低于市内医院门诊就诊自付比例。《意见》同时要求,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改革现行门诊医疗保险制度,尽快探索建立更加适合东莞市城镇职工、新莞人和农(居)民的门诊医疗保障制度,并与社区卫生服务进行有效结合。(记者 张迪) |